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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與併購
併購又稱購併,可分成合併與收購(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M&A),是指企業戰略、企業財務及管理方面有關購買公司、出售公司或與不同公司結合的事宜。目的不必再創造另一新的企業實體的前提下,幫助企業迅速發展。企業為尋求規模經濟、整合上下游或水平式資源、提升管理績效、分散風險及達成節稅效益,合併(Mergers),可分為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前者係指兩家公司合併之後,被合併公司法人格消滅,所有的資產與負債皆由存續之公司吸收;新設合併則是指合併的兩家公司同時消滅,另外新設登記成立一家新公司,新設公司需承擔兩家消滅公司所有的資產與負債。收購(Acquisitions)可分為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兩種。股權收購是指購買目標公司部份或全部的股權,使目標公司成為收購者之轉投資事業,然收購者需承受目標公司一切的權利和義務、資產與負債,風險較大;而資產收購則指收購者只依自己需要而購買目標公司部份或全部之資產,屬於一般資產買賣行為,因此不需承受目標公司的負債。企業投資或併購將遭遇高度複雜度之問題,必須結合法律、稅務、財務等不同領域的專業知識。併購講求的不只是程序更是效率,唯有有效率的工作團隊能因應各種狀況,才不致衍生其他變數,本所所負責的併購團隊由各個具有企業合作、稅務經驗的律師所組成,相信我們能在稅務、金融及法規層面,都能有效率的達成客戶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