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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務
而在所有的內部制度的建立之中,其中以法制建構重要。 法制建構的基礎建設,不僅只是被動地建立一套制度使企業依據法規而遵循避免違法受罰,更重要的是透過這樣子一套的制度設計,適時因應政府政策改變並及時作出決策,使整個企業能穩定發展、更有效率的作好每一件事。 為了達成目標,企業法務部門,應由動態面、公司經營面以及戰略決策面之觀點,使自我企業能力接受新時局的挑戰。 為了建構傑出的企業法務部門,優秀的法律人才的需求已經日益增加,以企業法務人才的角色而言,所要求的基本能力有: 一、訴訟案件之處理:包含催收、撰狀、開庭、強制性處分的即時性處理、其他 公司內外各類糾紛之防止、協調。 二、非訟事件之處理:熟悉公司所在地公司法令及中英文各式契約訂定與審閱,並完成事前的風險評估。 三、勞動事件之處理:勞動法令的熟稔及勞動爭議之協商與解決等。 四、智慧財產權:國內外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申請、維護與救濟。 本所有多位具有跨國企業法務經驗之律師,其中亦有擔任管理職務者,所以不但能及時有效處理企業所遭遇的法律問題,本所與眾不同之處,在與企業法務部門互動時,能與企業法務部門共同協力尋找最符合公司利益之處理方案。 我們更願意分享一己跨國企業的法務經驗,以期能與企業法務部門一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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